川酒供给侧改革指导意见流出,16大政策支持,3大组织保障,2020年实现川酒3500亿

1个月前

创新与转型并举,整合、开放发展,2020年实现川酒3500亿

近日,四川省政府下发内部文件《关于推进白酒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川酒企业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结合、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重、创新改造与转型发展并举、品牌提升与基地建设同步,加快推进白酒企业信息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推动白酒产业与大数据、中医药大健康、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质量效益,打造提升川酒整体品牌,培育形成梯度产品体系,构建全省白酒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整合发展、开放发展、集群发展新格局。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2020年的发展目标:

一是产业规模要力争全省规模以上白酒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0亿元;

二是市场方面,要实现全省白酒产量在全国的比重稳定在3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

三是企业培育方面,要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企业1户、超300亿元企业1户、超200亿元企业1户、超100亿元企业1户、超50亿元企业2户、超10亿元企业10户;

四是品牌培育方面,要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新增四川省著名商标20件以上,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0件以上。将“六朵金花”打造成全国白酒产业强势领先品牌,打造五粮液、泸州老窖2个全国三强品牌,郎酒、剑南春2个全国十强品牌,沱牌舍得、水井坊2个全国十五强品牌。二线品牌全国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全国百强品牌。联手贵州省将“中国白酒金三角”建设成世界知名的白酒标志性区域品牌。

五是人才培养方面,白酒行业管理、营销、技术人才水平不断提升,“酿酒大师”、高级品酒师、国家评委、国家科技专家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第一,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中青年专家和领军人物,储备一批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八大任务,支持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组建原酒产业集团

任务一:实施“川酒”品牌提升计划。巩固提升全国最大最重要的优质白酒生产基地地位,大力推进“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推动宜宾、泸州白酒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集中发展区)创新升级,推动邛崃、绵竹、射洪白酒园区建设生态化转型和提升发展档次。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高水平规划建设白酒产业园区。支持白酒重点企业和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强品牌梯度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支持“六朵金花”企业“抱团”发展,扩大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二三线品牌企业整体发力,扩大“川酒”品牌美誉度、知名度。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优强企业参与我省白酒品牌资源整合,采取“主品牌+系列商品名称”模式,树立统一的品牌形象。围绕“川酒”整体品牌大力开展宣传和营销,依托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十朵银花”“二十朵铜花”等名优白酒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和糖酒会、酒博会、飞机、轨道交通等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介川酒。用好“宜宾酒”“泸州酒”“邛酒”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并强化后续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加强与全国知名电商合作,拓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加快推进“川酒”专营店在全国全面铺开,不断提升四川白酒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抢抓“一带一路”机遇,推动组建川酒进出口公司,整体推动和实施川酒进出口项目。

任务二:实施产品品质提升计划。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推动企业实施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酿造示范企业或示范线。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以名优白酒企业为重点,健全技术监测管理体系。推进原酒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白酒勾调使用固态酿造原酒。指导名优白酒企业进一步完善酒类流通追溯体系。

任务三:实施产品创新提升计划。支持企业紧跟消费升级趋势、市场需求变化,打造“高端引领、中高端支撑、原酒品牌化”发展格局。精细化开发品种,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消费习惯,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服务,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服务水平。支持“六朵金花”企业实施品类调整,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持续推进“新生代酒品战略”,探索白酒与果酒、洋酒等嫁接融合。

任务四:实施企业培育提升计划。支持名酒企业高起点制定发展战略,提升战略经营管理能力。支持五粮液集团瞄准“千亿”企业目标,优化整体战略布局,实施品牌集中发展战略,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支持重点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企业,实现规模扩张,并在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加强对兼并、收购企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参与川酒企业培育和组建大集团。加强二三线品牌企业培育,进行年度动态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品牌、资金、管理、市场优势的知名企业参与我省白酒产业发展,鼓励进行资源整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产区组建原酒产业集团,打造原酒品牌,提升原酒品牌化率和议价能力。引导和鼓励规模以上白酒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并根据企业所处发展阶段,通过差别化政策进行分类指导。

任务五:实施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计划。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持续加大力度推进营销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扩大营销网络体系,优化营销网络布局。加大“川酒”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提升各类酒业博览会(文化节)的规模和影响力,支持重点企业加大对重点市场、潜力市场的开拓力度,鼓励中小白酒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结合白酒消费地域属性,分区域开展精准营销,积极开发县级和农村市场。推进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与国际国内知名电商的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白酒产销体制创新试点,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一带一路”、海外机构和华人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拓展海外主流消费市场。引导支持剑南春等白酒参与中欧地标产品保护互认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白酒产品的查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提高“小作坊”准入门槛,强化日常监督。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

任务六:实施生态绿色发展计划。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白酒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的思路,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种植,围绕白酒行业发展对原料的需求,整合种植资源,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的订单农业模式,鼓励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有机红粮、小麦、糯高粱生产基地。加强白酒原料检测体系建设,确保白酒原料质量。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和治理,认真落实河长制, 加快推进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沿岸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禁止在白酒主产区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不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产业,禁止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入重点白酒产区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着力推进沱牌生态园区建设,推进泸州、宜宾、邛崃酒业集中发展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实施节能节水技改,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开展酒糟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

任务七:实施酒旅融合发展计划。加快推动白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酒镇酒庄”建设,培育创建一批白酒主体特色小镇。鼓励白酒主产区、名优白酒企业发展白酒工业旅游和建设白酒文化产业园。支持推动发展以参观川酒酿造为主的工业旅游、餐饮旅游、酒文化旅游。规划建设一批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酒庄。大力开发白酒旅游商品,打造一批“白酒+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的精品线路。

任务八:实施人才培育提升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校企、校地合作,着力培养多层次、各类型的酒类产业人才。积极推进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对白酒行业管理营销人才的引进力度,大力培养中青年人才专家队伍。

6大财政支持+5大金融支持+5大税收支持

六大财政支持,奖励、补助多多,鼓励兼并重组、融资、科研、创新、发明。

一是重点加大财政资金对白酒企业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市场开拓等支持力度。按照企业兼并重组所支付金额的10%、总额不高于10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是对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参加境内外展览展示等按政策给予一定奖励或补助,提高市场竞争力。对白酒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拓展活动及申请国际认证等给予支持;各主要白酒产区对地方重点培育品牌企业制定相应奖励办法。

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推动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培育,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通过股权、债权等融资的白酒企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鼓励直接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5〕86号)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是对白酒企业设立的技术部门,被新认定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部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五是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四川省专利奖的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可给予不低于原奖励金额的奖励。对获评为中国商标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为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等国家级和省级奖励的白酒企业,以及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龙头企业的白酒企业,企业所在市(州)可给予一定奖励。

六是对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省内排名前10位的白酒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五大金融支持,大力帮扶,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产区提供灵活资金支持。

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发行债券,对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的白酒企业,按照川办发〔2015〕86号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探索设立全省白酒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各类政府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参与四川白酒产业发展,支持重点白酒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对白酒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信用服务产品对白酒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白酒产业需求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扩大白酒企业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基酒、窖池、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业务。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对白酒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开展银政企融资对接活动,助力白酒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

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加强融资培育辅导,做好融资对接。对面临暂时流动资金困难、出现清偿性风险,但长期盈利能力强、工艺先进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式抽贷和断贷,要加大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积极支持各重点产区建立并强化白酒企业转贷周转机制,为白酒企业提供临时资金支持。

五大税收支持,鼓励川酒研究开发、环保节能、做公益、拓展进出口业务。

一是白酒生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二是对白酒生产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是白酒生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按该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四是白酒生产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业务,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委托出口业务,按规定享受出口货物消费税免征、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业务,按规定享受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增值税“免、退”税政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业务,按规定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政策。

3大组织保障,提高行政效率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各部门参与的四川白酒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白酒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发挥部门合力,提高行政效率,协商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环境营造。实施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妥善处理企业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支持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加强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直购电、富余电政策实施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天然气供应“转供”改“直供”。组织成都铁路局白酒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大宗物资运输对接,降低运输成本。组织行业重点企业银政企融资对接,对经营正常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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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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