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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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右岸唯一干流没有筑坝、可自由流淌的一级支流,是生态河、美酒河、美景河、英雄河。

2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右岸唯一干流没有筑坝、可自由流淌的一级支流,是生态河、美酒河、美景河、英雄河。其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气温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特点共同构成了优质酱香型白酒的酿造环境。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21年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对酱香白酒生产环境实施最严格保护”,新国发2号文件明确要求“发挥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原产地和主产区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据悉,2011年制定出台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年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分别是总则、规划与管控、保护与发展、治理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在制度建设方面包括:“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在产区分区保护和分类治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态补偿,生产资料供给,酿造微生物研究,酱香型白酒产品品质监控等方面都制定了明确的制度。通过这些制度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此次新闻发布会将施行的《条例》较之以往发布的赤水河保护条例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如:明确生产环境的法律概念;突出产区保护和源头管控;突出系统治理构建全过程法制保障。《条例》施行后,赤水河流域的生态保护条例与法律保障体系更加明确与完善,既保护了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的生产环境,又推动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

(文:晏世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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