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辩:电商防窜墙作用如何?

独特营销 王伟设 + 关注 2015.09.11

本文作者为:新食品杂志社特约评论员、糖酒快讯网专栏作家王伟设

近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链端网为维护厂家市场秩序推出电商防窜墙技术的消息,也引发许多厂家的关注。长期以来,厂家在探索各类电商模式中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电商渠道窜货冲击传统市场。笔者认为,电商防窜墙固然重要,但对于不同模式其作用不同,且防窜技术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一、    对于C2F的作用为30%

C2F属于客户到工厂营销模式,模式的供应链是工厂发货到平台然后再配送到终端。从平台物流分析,其产品必须按客户订单配送,并受账款结算流程制约,因此在中间物流环节根本没有窜货的机会。那么再看末端餐饮店,主要产品销售是店内完成也不可能窜货,因为餐饮店几乎不与大流通渠道客户来往,且经营利润目标与流通窜货利润目标相差巨大,流通窜货只要高于物流费就可以干,而餐饮经营成本远大于此,利润太低看不上,价格高了又窜不动。因此,C2F模式下防窜墙只会对烟酒店、便利店及团购等产生作用,因为这些渠道与大流通联系紧密而且窜货成本较低。但对于餐饮渠道占比70%的CTF模式,其作用也不过是30%。

二、对于B2B的作用为70%

B2B模式属于厂家或供货商与终端商之间的渠道营销模式。从业务分工角度看,中间渠道服务商与终端零售商应共同担负防范窜货的职责。从目前终端商的构成来看主要是烟酒店,因为这种模式无法满足餐饮店的产品和价格需求所以它们很少加盟。若从营销功能角度区分防窜货职责,中间服务商应担负70%,终端商应担负30%。那么中间渠道服务商能否承担70%的责职责主要就是看有无防窜墙技术工具了。链端网现在已经利用二维码和产品流水码以及LBS定位技术,基本可实现对货物流向和流量的控制。但是对烟酒店的30%职责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既不能收保证金,也无法扣除货款,唯一的惩罚措施是踢出网络不再供货。但这对于烟酒店是马后屁几乎不起什么作用的。

三、对于020和B2C的作用几乎=0。

首先说020。它是建立在线下线上统一价格基础上的实体与网店互动销售模式,根本不存在线上线下渠道相互窜货问题。如果有也只是020专包产品,但这类产品基本都是要量不要利润的引流或爆款产品,厂商都是往死里做的产品,就是出现窜货那也是根本不需要管理的事情。再说B2C,它是厂商到客户的线上营销模式,根本不与实体渠道和终端店发生关系。厂家都是把线下非主流产品、滞销产品或专包产品授权电商经销,即便线上经销商有窜货的利益冲动,也要等到产品培育成熟线下渠道能够接受的时候,但是B2C的虚拟模式既缺乏销售体验更没有线下推广渠道,所以很难培育成熟,因而也是不可能冲击线下市场的。

综上,建议厂家冷静、理性的看待电商模式的防窜问题,根据不同的模式选择和定位防窜墙的营销功能。同时也期待链端网不断探索适用性更加广范的防窜技术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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