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被告")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2016年9月18日,本公司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无锡市梅林彩印包装厂(以下简称"包装印刷厂"、"原告")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16)甘06民初47号《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法院判决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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