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糖酒快讯 + 关注 2016.09.30

今日,威龙葡萄酒发布公告,审议通过《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丁惟杰先生、独立董事杨强先生、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独立董事徐玉棣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詹慧慧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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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与王珍海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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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议案名称:公司与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管计划)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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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王珍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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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王珍海先生、王冰先生回避了对议案2.00-2.10、议案3、议案8、议案9、议案12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强、孙菁菁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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