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
原文:
第六条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低于30%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低于30%,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30%,且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30%,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30%,且绝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本条第二至第六款所称“交易”指: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融资(含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现修订为:
第六条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一)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30%;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本条第二至第六款所称“交易”指: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融资(含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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