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投资建设“十三五”中华片区第一批酒库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会议决定投资建设 “十三五”中华片区第一批酒库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9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2、《关于实施老厂区清污分流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和环保需要,本次会议决定投资实施老厂区清污分流管网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99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3、《关于变更“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为“厂区河堤加固改造工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投资约2.32亿元实施“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现因项目实施情况发生变化,结合公司需求,本次会议决定变更“滨河路道路建设及河堤加固项目”为“厂区河堤加固改造工程”,变更后总投资估算为1.47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4、《关于中华片区油沟坝停车场用地范围内弃土处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需求,本次会议决定出资实施中华片区油沟坝停车场用地范围内弃土处理项目,总投资估算为0.68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5、《关于调整茅台文体中心规划方案及投资概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投资建设茅台文体中心项目,项目原投资估算为2.61亿元。现根据公司规划,本次会议决定调整项目规划方案及投资概算,调整后总投资概算为2.93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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