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发布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土地收储第四期补偿款的公告

糖酒快讯 + 关注 2016.12.29

12月29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土地收储第四期补偿款的公告。

公司总部土地处置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7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土地处置的公告》),公司已按协议向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土地,并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了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第四期补偿款人民币5.745亿元。该协议约定的补偿款总额22.98亿元,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21.831亿元,其余补偿款将在涉及土地范围内所有管线迁移后、土地整理修复费用实际发生后分别结算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如下:首先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在公司发生因搬迁产生的清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净损失、搬迁损失、土壤修复及其他费用性支出时,将对应补偿款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用于新建资产的补偿款,将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规定进行核算。

根据公司搬迁计划及对各项支出的预计,本次补偿款将用于新建资产,按照资产预计使用期限(25年),平均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预计此部分补偿款对公司2017-2041年各年度的税后损益产生影响约为172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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