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珠江啤酒发布公告,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志斌先生的议案》、《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项议案。
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3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博物馆308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志斌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数为954,455,3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06,664,240股的86.24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954,454,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06,664,240股的86.2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名,代表股份数为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06,664,240股的0.0000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第1项以特别决议,第2项、第3项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1、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为954,455,3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比")100%;反对为0股,占比0%;弃权为0股,占比0%。
2、审议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志斌先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为954,454,947股,占比99.99996%;反对为0股,占比0%;弃权为400股,占比0.00004%。
3、审议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为954,454,947股,占比99.99996%;反对为0股,占比0%;弃权为400股,占比0.00004%。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具体情况为:同意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以下简称"占中小股东比")0%;反对为0股,占中小股东比0%;弃权为400股,占中小股东比100%。
三、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许子翔、骆俊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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