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7〕42号)要求,按照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选活动资格初审办法(公告第2号),经市直有关部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仁怀市人民政府等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产品)及法人代表进行了初审,提出了初审意见,并经评审委员会5月2日专题会议审定通过,现将进入首届“遵义十大名酒”初选入围名单公告如下(见附件)。
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审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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