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发布《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文件》。文件指出:
各经销商、各省区,经查实,昆明昀厚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安顺市中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违背其承诺区域销售的行为。根据其与我公司签订的《汉酱酒经销合同》《贵州大曲酒经销合同》约定,作如下处理:
一、昆明昀厚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安顺市中顺贸易有限公司按照购买价基础上加价10%收回,云南省区、贵州省区协助经销商3日内将该市场整改完毕;
二、分别扣除昆明昀厚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安顺市中顺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履约保证金各5万元;扣除昆明昀厚商贸有限公司汉酱酒合同计划的10%;扣减贵州安顺市中顺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大曲酒(坛装)合同计划10%;
三、扣减云南省区副经理蒲清波8月份绩效1000元;
四、云南省区、贵州省区5个工作日内将该市场整改报告传回公司纪检监察室。
请各经销商严格按合同约定销售,各省区以此为戒,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经销商销售服务工作。
特此通报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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