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董事长之拳”


文 | 阿锦
近日,太原某国有酒厂董事长因经销商纠纷,演出了“酒后率众打人”的一幕。警方“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以及山西太原市国资委通报的“停职”决定,似乎让这件事有了定论,但关于“严厉打击窜货”、“经销商谁不窜货”,以及“酒厂低价出货算谁的”等言论,业内却争执不休。
争议之下,映照的是白酒行业依旧紧张的厂商关系——当市场增量消失、存量搏杀惨烈,传统厂商关系的脆弱性在行业寒冬的压力下暴露无疑。是以这起事件让人警醒之处在于:在行业深度转型的今天,我们究竟需要构建怎样的厂商关系,才能真正走出厂商博弈的困局?
厂商矛盾的本质

在市场高速增长时期,厂家与经销商的矛盾,被不断做大的市场蛋糕所掩盖。厂家压货或政策不公,经销商纵有怨言,也能在增量市场中找到生存腾挪的空间,能在整体增长中分得一杯羹。
在当下的存量市场,任何一方的利益诉求都将构成对方的损失。那笔说不清究竟是“返利”,还是“货款”的80万,在以前或许是可以妥协的账目,在寒冬中却是关乎公司生死的现金流。
毕竟,传统的厂商关系,更多是厂家通过倾销,将市场压力和库存风险向经销商层层转嫁。行业进入调整期,终端动销放缓,渠道每一个环节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尤其是终端。
经销商为求生而窜货,说到底是重压之下自保的本能;厂家以取消资格、扣罚返利作为回应,是其维护“秩序”的本能。两种生存本能激烈碰撞,若合同条文又模糊不清,又或法律与商业仲裁缺位,则暴力似乎成为一种看起来颇为“高效”的解决手段。
健康的合作关系,不应是原始、暴力的“执行家法”或“清理门户”,不应是冲到对方公司的拳脚相向,而应是会议室里的语言沟通,谈判桌上的利益博弈。
就此来看,厂商之间关系的脆弱性,在当下愈发明显。而国企董事长亲自率众殴打经销商,或许并不是酒后冲动反致,而是作为一个旧秩序的维护者,在冲突激化,双方缺乏有效对话机制与缓之后,祭出的终极威慑。
这起事件的可悲之处,是以暴力的方式,让行业内动辄高谈“构建和谐厂商关系”、“共生共荣”的言论,显得极其苍白无力,甚至暴露出某些厂商关系的内核,依旧停留在野蛮阶段。
我们需要一种怎样的关系?

所谓行业调整期,淘汰的不仅是弱势、落后的企业,更有脆弱、落后的合作关系模式。毕竟,太原的拳头,既无法适应这个强调法治、透明与共赢的商业文明社会,更无法抵御经济周期的波动。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更新、更好的厂商关系。
合作的基石,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尊重。厂家需要将固有的将经销商视为需要防范和压榨的“下游”思维,转变为共同服务消费者的合作伙伴,以及拓展市场的一种能力的延伸。
厂家之于经销商,应该将“赋能”落到实处,而不只是简单的倾销、管理。换句话说,厂家不能只把货压给经销商就撒手不管,而是帮助他们把市场做起来,比如提供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投入有效的品牌宣传,甚至在关键时候提供资金周转的支持。
厂家一定要转变思维,清楚自身的成功,是建立在经销商成功的基础上。从经销商的角度看,他们也更能专注地经营本地市场,服务好顾客,以及维护好厂家品牌。
厂商关系的另一基石,是规则制度。规则的意义不在事后惩戒,而在让合作双方都能明确自身的权责边界,知道自己的办界在哪里,知道对方的承诺是什么。
因此,双方合作中涉及的条款,如价格、区域、业绩目标、支持政策,甚至包括争议解决办法,都应该是清清楚楚,且双方认可的书面约定。当争议发生时,一切有章可循,而是依赖情绪对抗或暴力相逼。
而厂商关系最核心的,一定是利益分配。传统的厂商模式,厂家紧盯出厂价,经销商计较进货成本,双方精力、资源,都浪费在如何从对方手中争取价格空间。而厂家选择压货、回款,经销商则寻求窜货和短利,说到底,这是一种彼此消耗。
要建立稳固且健康的厂商关系,双方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彼此不仅仅只做短期交易,而应是一种长远的事业合伙人的关系,要清醒地认识到双方的合作,一定是为了将蛋糕做大。
在这一点上,远在云南的“云锅头”或许能为行业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其创新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一套让各方利益深度绑定的“共生”体系,简而言之是规则清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例如,在渠道管控上,品斛堂摒弃传统酒企的“人海监督”模式,而是通过划分“责任田”,让业务员和二批商固定负责特定区域,并将其收入与片区业绩深度挂钩,使之自发维护市场秩序,形成自下而上的问题解决机制。
这一设计使得业务员月收入最高达到了13万元,而最好的二批商销量达到了800万元。
在品斛堂的实践中,厂家从传统的管控者转变为真正的赋能者。他们不仅重视业务员、经销商与渠道商的每一分耕耘,更将由此积淀的长期市场回报与品牌价值,切实转化为所有人共享的成果。
在此模式下,各方关系得以重塑——从彼此消耗的博弈,走向共同创造增量的价值共生。或许,这才是对“事业合伙人”理念的最佳诠释,也是行业应追寻的更新、更好的厂商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