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不造不卖一滴假酒

2001.03.13
日前召开的山西省酒类管理工作会议规定:酒类批发经营者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合法经营者必须向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相关证件齐全的生产企业进货,并索取“批发专用单”;酒类经营者不得批发零售超过保质期、变质和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品。确保不造不卖一滴假酒。
《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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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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