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十大怪(二)
2001.03.13
六怪:酒店索要“进店费”
不接触白酒这一行的诸君,哪里晓得卖酒的痛苦,要想进酒店这一主要消费场所,如同进了电影院、歌舞厅、练歌房一样,还得买张门票,票上写着“进店费”,“金额:市场价”。
酒店对于白酒商来说,像一盘议价的螃蟹,很想吃却又怕挨宰。这个价不是三十五十、百儿八十,动不动就成千上万。你不买票有人买,所以“进店费”是由酒店老板根据市场需求发明的创收绝招。买了票、进了店,还要招聘“讲解员”,营销小姐们既要开瓶费,又要基本工资,吃来吃去苦了供酒商、害了消费者。
“开瓶费”这个专利最初由啤酒推销商发明,目的是为了多卖自己品牌的酒,小姐不管消费者爱不爱喝,只管卖力地推荐,“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开始每个瓶盖回收奖励2角钱,后来3角、5角、8角、1元、2元。白酒的“身价”一开始就高,开瓶费从1元已经驴打滚似地翻到了10元、15元。促销小姐的身价底薪也从300-400元猛涨到800-1000元。
在“两费”的重灾区沈阳、哈尔滨、郑州、西安、长沙等大城市“两费”现象依旧普遍存在。
对于政府执法部门来说,是查难查,打难打,罚难罚,只因为索要者和给付者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酒商能放弃酒店吗?当然不能,那就打掉牙往肚里咽,进店费就悄悄拿吧。
七怪:拿酒充抵广告费
白酒十多年来给人的印象不仅是利税大户,同时也是广告大户。1992年至1996年这几年,以山东军为主力的广告大战打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不论媒体还是广告商,都有不少人发了不小的一笔财。
但1997年是白酒界的分水岭。在此之前做酒类广告,大多是酒厂向媒体送点包装精美的样品仅供品尝,当然也有少数因付不起广告费而用酒充抵的,但不普遍。白酒出现全行业危机之后,广告量减少了,广告费支出也降低了,用白酒产品充抵广告费的也越来越多了。开始这些媒体和广告公司把抵帐的酒发了福利,后来抵得多了,整卡车的货发又没处发,放又没处放,于是有的媒体干脆把抵帐酒低价处理给批发市场的批发商,有的广告公司不愿贱卖手中的货、不愿把广告利润白白送人,干脆再注册一个什么糖酒行、贸易公司,边做广告边卖酒。
抵债酒流入市场,不仅毁了酒厂的名声,更是扰乱了市场的价格。白酒企业把高价位的酒专门用来抵帐,不仅节约大量广告费,还把这一“经验”推而广之,对瓶子、盒子、盖子乃至原料供应商们能抵帐的都抵帐。这些服务商也无奈,一次次要帐的成本太高,给点产品也算烧高香了。
八怪:厂商之间“背靠背”
白酒行业自1997年出现危机以来,厂商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捉摸,变幻无穷。一会儿亲如一家人,一会儿形同路人,一会儿又反目成仇、刀枪相见。
对于买断品牌的厂、商关系,有人称之为“厂家的儿子商家的娃”,买断的品牌正常运营时,有人生(厂家)也有人养(商家),但若操作失误,如有的生儿育女太多又大多“卖”了出去,在市场上难免为钱“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商家一看养不活就遗弃,厂家一下子又没能力养,这样卖出去的品牌就成了流浪儿。
有的品牌被商家“养”大养壮了,想闹独立,只认养父母的账,不认亲生爹娘。对于维系传统代理关系的厂商而言,不排除有的成为多年的朋友,所谓“感情第一,生意第二”,两者情同一对小夫妻,相依为命。
由于白酒严重供大于求,厂商的原有代理关系本来就没有什么“血缘”(产权)关系,这种“感情”往往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受伤害,也会让占优势的一方抵挡不住其它同行寻求合作的诱惑。所以,这几年尤其许多中小白酒企业,厂家和经销商之间形象地说是“非法同居者”,不是“一夜夫妻百日恩”,而成了“露水夫妻无情汉,大难一来各自飞”。当一方认为利益分配不均或“财产”被对方独占,立马就会“闹离婚”。
总而言之,由于白酒生存的艰难,“贫贱夫妻百事哀”,厂、商之间更容易“同床异梦”,更容易相互背叛和闹“离婚”。
九怪:厂商合伙偷漏税
此“怪”比较敏感,不必多说,言多必失。国有酒厂漏税难,只因帐目太健全。流通环节偷税易,许多纳的是定额税。最大的“漏洞”在哪里?君不见,厂商买断品牌交易最方便。税官来收税,工厂说我只管生产这叫“来料加工”装一瓶酒挣不到一元钱的劳务费,该收多少你看着办,只纳该纳的“加工税”;商家说我只管卖酒,只纳营业税,双方谁也不要谁的票,一大块增值税、消费税就在厂商踢皮球的真空中“挥发”掉了。
十怪:贪大求多死不悔
曾听人说,有一些做白酒生意的老板的性格简直就象白酒,真个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知是出于权欲的膨胀还是把商场真的当成了战场,似乎非率个万儿八千的士兵,非做它个一亿两亿、十亿八亿才叫老板,总之一心一意想做大。
有的把企业做大了,落得自杀的悲剧;有的把企业做大了,市场做到多少亿,应收款却占一半多,害得股民手中的股票市值大跌;有的地方名酒刚刚打出一片天地,手中有了点积蓄,就不自量力地进军全国市场,结果是浩浩荡荡出征,垂头丧气而归;有的盲目搞多品牌战略,不搞市场细分,价格策略靠想当然制定,结果是自己的子女品牌在市场上相互厮杀或不同品牌不同区域之间相互厮杀,竞相倒货。更有甚者,明明看到“秦池标王”事件的失败教训,却大规模、远距离搞“地毯式”广告轰炸,企图以“战争”的姿态打败一切竞争对手,自己独霸一方市场。上述似曾相识的悲剧先是在华北华东,后是在中原、中南、华南等地重演。
鲁酒、豫酒已吃大亏,皖酒、苏酒吃了小亏,如今湘酒、鄂酒、川酒、黔酒等等,要小心啊,最好收敛那颗张狂心,潜心做市场,不求贪得多,只求站得稳。是所谓“稳者操胜券”也!
《糖酒快讯》
不接触白酒这一行的诸君,哪里晓得卖酒的痛苦,要想进酒店这一主要消费场所,如同进了电影院、歌舞厅、练歌房一样,还得买张门票,票上写着“进店费”,“金额:市场价”。
酒店对于白酒商来说,像一盘议价的螃蟹,很想吃却又怕挨宰。这个价不是三十五十、百儿八十,动不动就成千上万。你不买票有人买,所以“进店费”是由酒店老板根据市场需求发明的创收绝招。买了票、进了店,还要招聘“讲解员”,营销小姐们既要开瓶费,又要基本工资,吃来吃去苦了供酒商、害了消费者。
“开瓶费”这个专利最初由啤酒推销商发明,目的是为了多卖自己品牌的酒,小姐不管消费者爱不爱喝,只管卖力地推荐,“一心一意为人民币服务”。开始每个瓶盖回收奖励2角钱,后来3角、5角、8角、1元、2元。白酒的“身价”一开始就高,开瓶费从1元已经驴打滚似地翻到了10元、15元。促销小姐的身价底薪也从300-400元猛涨到800-1000元。
在“两费”的重灾区沈阳、哈尔滨、郑州、西安、长沙等大城市“两费”现象依旧普遍存在。
对于政府执法部门来说,是查难查,打难打,罚难罚,只因为索要者和给付者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酒商能放弃酒店吗?当然不能,那就打掉牙往肚里咽,进店费就悄悄拿吧。
七怪:拿酒充抵广告费
白酒十多年来给人的印象不仅是利税大户,同时也是广告大户。1992年至1996年这几年,以山东军为主力的广告大战打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不论媒体还是广告商,都有不少人发了不小的一笔财。
但1997年是白酒界的分水岭。在此之前做酒类广告,大多是酒厂向媒体送点包装精美的样品仅供品尝,当然也有少数因付不起广告费而用酒充抵的,但不普遍。白酒出现全行业危机之后,广告量减少了,广告费支出也降低了,用白酒产品充抵广告费的也越来越多了。开始这些媒体和广告公司把抵帐的酒发了福利,后来抵得多了,整卡车的货发又没处发,放又没处放,于是有的媒体干脆把抵帐酒低价处理给批发市场的批发商,有的广告公司不愿贱卖手中的货、不愿把广告利润白白送人,干脆再注册一个什么糖酒行、贸易公司,边做广告边卖酒。
抵债酒流入市场,不仅毁了酒厂的名声,更是扰乱了市场的价格。白酒企业把高价位的酒专门用来抵帐,不仅节约大量广告费,还把这一“经验”推而广之,对瓶子、盒子、盖子乃至原料供应商们能抵帐的都抵帐。这些服务商也无奈,一次次要帐的成本太高,给点产品也算烧高香了。
八怪:厂商之间“背靠背”
白酒行业自1997年出现危机以来,厂商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捉摸,变幻无穷。一会儿亲如一家人,一会儿形同路人,一会儿又反目成仇、刀枪相见。
对于买断品牌的厂、商关系,有人称之为“厂家的儿子商家的娃”,买断的品牌正常运营时,有人生(厂家)也有人养(商家),但若操作失误,如有的生儿育女太多又大多“卖”了出去,在市场上难免为钱“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商家一看养不活就遗弃,厂家一下子又没能力养,这样卖出去的品牌就成了流浪儿。
有的品牌被商家“养”大养壮了,想闹独立,只认养父母的账,不认亲生爹娘。对于维系传统代理关系的厂商而言,不排除有的成为多年的朋友,所谓“感情第一,生意第二”,两者情同一对小夫妻,相依为命。
由于白酒严重供大于求,厂商的原有代理关系本来就没有什么“血缘”(产权)关系,这种“感情”往往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受伤害,也会让占优势的一方抵挡不住其它同行寻求合作的诱惑。所以,这几年尤其许多中小白酒企业,厂家和经销商之间形象地说是“非法同居者”,不是“一夜夫妻百日恩”,而成了“露水夫妻无情汉,大难一来各自飞”。当一方认为利益分配不均或“财产”被对方独占,立马就会“闹离婚”。
总而言之,由于白酒生存的艰难,“贫贱夫妻百事哀”,厂、商之间更容易“同床异梦”,更容易相互背叛和闹“离婚”。
九怪:厂商合伙偷漏税
此“怪”比较敏感,不必多说,言多必失。国有酒厂漏税难,只因帐目太健全。流通环节偷税易,许多纳的是定额税。最大的“漏洞”在哪里?君不见,厂商买断品牌交易最方便。税官来收税,工厂说我只管生产这叫“来料加工”装一瓶酒挣不到一元钱的劳务费,该收多少你看着办,只纳该纳的“加工税”;商家说我只管卖酒,只纳营业税,双方谁也不要谁的票,一大块增值税、消费税就在厂商踢皮球的真空中“挥发”掉了。
十怪:贪大求多死不悔
曾听人说,有一些做白酒生意的老板的性格简直就象白酒,真个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知是出于权欲的膨胀还是把商场真的当成了战场,似乎非率个万儿八千的士兵,非做它个一亿两亿、十亿八亿才叫老板,总之一心一意想做大。
有的把企业做大了,落得自杀的悲剧;有的把企业做大了,市场做到多少亿,应收款却占一半多,害得股民手中的股票市值大跌;有的地方名酒刚刚打出一片天地,手中有了点积蓄,就不自量力地进军全国市场,结果是浩浩荡荡出征,垂头丧气而归;有的盲目搞多品牌战略,不搞市场细分,价格策略靠想当然制定,结果是自己的子女品牌在市场上相互厮杀或不同品牌不同区域之间相互厮杀,竞相倒货。更有甚者,明明看到“秦池标王”事件的失败教训,却大规模、远距离搞“地毯式”广告轰炸,企图以“战争”的姿态打败一切竞争对手,自己独霸一方市场。上述似曾相识的悲剧先是在华北华东,后是在中原、中南、华南等地重演。
鲁酒、豫酒已吃大亏,皖酒、苏酒吃了小亏,如今湘酒、鄂酒、川酒、黔酒等等,要小心啊,最好收敛那颗张狂心,潜心做市场,不求贪得多,只求站得稳。是所谓“稳者操胜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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