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塑化剂检测揭秘:参照物做标杆

2012.12.06

 就在酒鬼酒厂家亲自委托国内多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样结果尚未出来之际,一纸来自白酒生产厂家主管部门质检系统的检测结果,再度将酒鬼酒打入塑化剂含量超标的深渊。

11月21日下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挂出的头条新闻显示,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日向质检总局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初检,截止目前检验结果,其中DBP(常见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

这和21世纪网爆出送检酒鬼酒样品给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公司(下称天祥公司)的DBP含量检测结果1.08mg/kg相当接近,和卫生部2011年551号文规定相比,一个是DBP最大残留量标准的3.5倍,一个是3.6倍!

白酒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标准,是和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最大残留量相比的。同样,在检测方法上,记者注意到,质检系统用的《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中国酒业协会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都不是为白酒“量身定做”。

白酒的塑化剂检测,一直在用食品参照物的标杆。

“白酒的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标准也许以后会制定。”11月21日,研究塑化剂数十年、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主任、国家FDA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评审专家厉曙光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说。

他表示,现在,由卫生部牵头对国家标准进行清理整合成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最近一两年会完成,但检测方法的统一并专门针对白酒出台,会很难。

检测方法待统一

湖南省质监局的抽检结果,让酒鬼酒很难逃出塑化剂劫。

就在11月20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湖南湘西吉首市的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时,他正在酒鬼酒厂区内针对塑化门事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0日晚,湘西自治州质监局发出即时消息,截至当时,没有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

但质检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让塑化剂含量超标,以主管部门检测的烙印,再度刻在了酒鬼酒身上。

尽管官方网站没有公布湖南省质监局这次的检测方法,但记者多方查找获知,早在2008年,质检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联合发布了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于2008年11月1日实施。

同样,21世纪网送酒样给天祥公司,检测方法也是GB/T21911-2008.。

与之不同的是,同样是对白酒塑化剂含量进行检测,中酒协委托国家相关检测机构用的检测方法却是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该标准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

这两个检测方法都是执行的国家标准,到底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都是有效的,具有同等的效力。”厉曙光说。这是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造成的。

他说,长期以来,农业部管农业,药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酒类生产归质检部门管,食品卫生又归卫生部管。所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质检总局出台了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卫生部也制定了国家标准。还有农业部、轻工部(现已合并)、商务部等都制定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有些标准还存在相互矛盾和重叠的现象。

“现在,由卫生部牵头对国家标准进行清理整合成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最近一两年会完成,今后只有一套强制性标准。”厉曙光说。

不仅检测方法不统一,就连检测方法本身,并不是为白酒行业“量身定做”。

不论是卫生部还是质检总局的检测方法,都是针对食品而制定。就塑化剂风波后,有行业协会和专家对检测方法提出争议,厉曙光说,这些说法既有道理又没道理。

 

他认为,有道理之处在于,在我国,对酒类的管理办法往往和乳品、饮料等食品管理办法分开,但既然没有检测方法,那么可以参照已有的检测方法,毕竟,酒类也属于食品大类。

同样适用“参照系”发生在天祥公司的检测上。20日晚,天祥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贴出其关于食品塑化剂检测能力和权威性的资质证明。记者在天祥公司的能力验证结果证书上看到,这份由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计划名称”一栏,填的是“饮料中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DBP及DEHP)含量的测定。

既然写的是“饮料”字样,那么天祥公司能否对白酒中的塑化剂(又称增塑剂)含量进行检测?

在厉曙光看来,“饮料”二字既是限定又是特定,尽管惯常人们不把酒类归属于饮料,但饮料是经过人们加工过的用于饮用的液体,酒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饮料。

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很多组分,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20多种,“但在我国的塑化剂中,有的常用,有的不用。”厉曙光说。

他说,在我国,DEHP 、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都有国家标准。天祥公司负责食品检测的专业人士郁萍娟在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包括这三种,事实上,多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该公司都可以检测。

白酒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未出台

湖南省质检局的抽检结果出来后,已督促酒鬼酒查明产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主管部门认定酒鬼酒塑化剂含量超标的依据,是卫生部签发的2011年551号文,即《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这份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

按照21世纪网报道的送样结果显示,酒鬼酒中的DBP为1.08mg/kg,是标准最大残留量的3.6倍,而根据质检部门的初检结果,酒鬼酒的DBP为为1.04mg/kg,是标准最大限值的3.5倍!

如此看来,白酒塑化剂的残留量标准,又是参照食品塑化剂含量最大限值的国家标准。

在本报记者此前的采访中,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认为,同样是塑化剂,在乳饮料和酒的含量限制标准还有所不同。目前,白酒没有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标准,因此,统一用卫生部的这个文件规定,是否科学合理,还有异议。

11月19日,中酒协发出的有关声明也称,目前,我国白酒标准正在研究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

有媒体表示,中酒协会曾召集过企业,讨论在酒类中采取与中国香化协会类似的总量控制,、即根据卫生部要求,在业内企业的支持下,搜集整理了1600多个检测数据作为限量标准的技术支撑,并促成卫生部于2011年8月29日下发卫监函[2011]773号文件,明确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检出限为60mg/kg”的限定标准。

据马勇透露,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早就委托卫生部相关部门启动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标准的制定。20日和21日,记者多次致电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下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欲了解进展情况,均无人接听。

“制订标准的过程很复杂。比如涉及原料的标准,就有理化指标、生物学指标、感官指标、毒性指标等,都要作出相关限定。于是大家讨论,每一个指标不仅要讨论‘有无’问题,还要讨论‘高低’问题,检验方法的问题,制订的‘科学依据’的问题,与其他标准‘协调一致’的问题,是否符合‘WTO规则’的问题等等。“厉曙光说。

他说,实际上每一项标准的制定背后都有研究人员、高校、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的意见,大家都不能自说自话。所以标准指标不是越高越好,而要适“度”保护,这个“度”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国外的标准未必都适用。

他表示,以往一个标准的讨论制订到颁布可能要一年甚至更长,现在的工作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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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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