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经销商因窜货被扣除保证金

2013.01.08

近日,五粮液发布通报,12家经销商被要求回购窜货货品并被扣除保证金,另有3家经销商面临货源调查并被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企业有保定市乾坤福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等。被要求回购并扣除保证金企业有浙江商源共好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银隆酒业有限公司等,这是五粮液副总经理朱中玉开始主管五粮液销售工作后第一次大范围对违规五粮液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理。

五粮液2013年加强渠道管理

五粮液在去年12月19日召开的营销策略说明会上称,核心主力产品水晶瓶五粮液拟在2013年2月1日起上调10%出厂价,并在2013年下半年视时再提价10%。这次会议上,五粮液提出要加强渠道管理,除全渠道运营商以外,其余运营商、专卖店均定区域、定渠道、定终端、跨渠道与区域一律按窜货处理。一款定价在1800元/瓶的五粮液新产品也计划2013年6月份前投入市场。

为了保证公司2013年的业绩,五粮液要求经销商2013年水晶瓶五粮液和1618合同签约,1月份必须执行全年计划的30%,2012年五粮液、1618合同履约率较低的运营商,不在2013年合作伙伴的选择之列。

五粮液近期将原有的销售部门架构改为市场部、销售部、销售服务中心、营销督查管理部四大部门,徐景华、杨宇、涂建君、高红川出任上述各部门负责人,希望能根本上解决响应度低、经销商信心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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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经销商因窜货被处罚

2012年12月18日五粮液对全国市场进行了例行抽查,于12月12~14日发现成都市场出现低价和跨区域销售五粮液的行为,根据相关合同规定,对违规商家进行通报处理。

成都某酒类直供连锁超市购买到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29箱52度新品五粮液,对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全国通报批评一次,限该公司派专人5日内按838元/瓶现场回购,对该公司扣除违约金28014元。浙江商源共好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银隆酒业有限公司等12家经销商被要求回购并扣除保证金。保定市乾坤福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则因为在成都买到其销售的五粮液产品面临货源调查并被通报批评。

五粮液发布五粮液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督字001号),通报称:“极个别的五粮液品牌运营商和五粮液专卖店我行我素、不按规则、不顾大局、不识大体,低价、跨区、跨渠道违规销售五粮液,给公司和整个市场环境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因素,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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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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