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酒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批
2013.01.16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6号公告,批准李渡酒在内的5种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李渡酒、新乐西瓜、清苑熏香、丰城富硒大米、新晃龙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该5种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日起实施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此5种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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