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整改垄断营销策略 业界如何看?

2013.01.16
茅台发表声明称,“将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并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也将随后发布。”随后,在白酒行业内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行业专家、业内人士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15日下午,贵州茅台发布声明表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并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也将随后发布。

在茅台发表该声明之后,在白酒行业内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行业专家、业内人士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白酒营销专家铁犁认为,发改委的处罚依据不是太充分,茅台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而不是政府、企业文件能决定。

营销专家舒国华表示,这次发改委调查的冲击不会给茅台带来太大损失,但是茅台挤压渠道商利润,会对渠道商不利。“茅台800元的出厂价,零售价在1350元左右是合适的。”

新食品中国名酒研究中心主任王传才针对茅台这一举措表示,很显然,贵州茅台缺少应对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公关能力。王传才认为白酒作为一个完全竞争消费品领域产品,已经形成完整市场价格机制,企业所能做的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制定价格体系。

新食品杂志社出版人李强:国家有关部门可能因垄断而对贵州茅台集团进行处罚。对此我十分不解,是我对反垄断法不够理解还是政府权力滥用?一方面我不赞成茅台对经销商的处罚措施,因为茅台把价格管理责任推给了经销商,但是我更反对有关机构对茅台的垄断认定和处罚,因为它剥夺了个体企业定价及对价格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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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茅台经销商大会上,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表示,53度飞天茅台的价格为1519元,团购价必须在1400元以上。他强调,当前整个公司持续的重点工作是要顶住市场价格。随后,茅台对一些未能遵守价格规则的经销商开出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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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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