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撞上”反垄断 白酒业面临压力

2013.01.17

 在15日茅台宣布将整改营销政策之后,16日,茅台再次发布公告称,将撤销此前对于经销商的相关处理决定,并退还扣减保证金。

据了解,茅台集团称,“公司将认真学习《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密切联系实际,密切联系市场,密切联系客户,认真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

在《反垄断法》第十四条中,明确写到,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特别是限定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而且,只要在合同中写明维持固定价格或转售价价格,就是违法。

如今,茅台公开表示将学习《反垄断法》,究竟茅台是否违法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白酒行业人士和专家纷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网友观点:

网友 @盛初营销-李学成说道,:发改委约谈茅台,逼迫其以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价格,这是外力促使茅台早日走向正确的道路,渠道价格管理,绝对不能仅仅以罚带管,将责任推给商家,而是自己要摆正心态,正视问题,放下架子,战胜自我,主调目标增速,内抓计划合理,外抓市场管理,纵调经销商结构,横拓销售机遇。虽远必达!

网友 空杯留香的总监说道,茅台价格问题构不成垄断,一来不是垄断地位企业,二来没有串通合谋定价,三来治理乱价是内部事务。发改委调查是对公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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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观点:

白酒营销专家铁犁认为,发改委的处罚依据不是太充分,茅台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而不是政府、企业文件能决定。

营销专家舒国华表示,这次发改委调查的冲击不会给茅台带来太大损失,但是茅台挤压渠道商利润,会对渠道商不利。“茅台800元的出厂价,零售价在1350元左右是合适的。”

更多精彩观点请关注:茅台整改垄断营销策略 业界如何看?

律师观点:

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中国区主管反垄断业务的合伙人韩亮表示,茅台的“限价令”涉嫌价格的维持、固定,有纵向垄断的嫌疑。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分析认为, “厂商与经销商签订的价格合同,是一种地位对等的民事关系,从这一层面来看茅台对经销商的处罚并不为过。

目前,关于茅台遭遇反垄断的讨论还在继续,此番事件,茅台作为高端白酒的代表,对于高端白酒市场无疑将是一次打击,未来白酒业的发展将承载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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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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