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加多宝“广告战”升级 加多宝回应禁令
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
中禁令事件:广药胜诉,加多宝广告词被叫停
事件的导火索可以追溯到2012年12月19日,广药集团将加多宝及其经销商诉至广州市中院,罪名是涉嫌虚假宣传,除提出高达1000万元的诉讼标的赔偿外,还要求广州市中院对在诉讼期间对加多宝实施“诉中禁令”。
自去年5月被收回“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后,加多宝公司开始在全国进行“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宣传。因此,广药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一切关于王老更名的广告宣传。
广药方面认为,在谈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首先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而加多宝公司使用上述广告语会在客观上误导公众,使之误以为两者为同一产品或“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
但加多宝方面则认为,加多宝一直独家使用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凉茶配方生产红罐凉茶,并将其打造成全国销量领先的凉茶饮品。“2012年5月,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将产品名称改为加多宝,其产品配方、口味并没有改变。‘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更名为加多宝’是对这一事实的客观描述。”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所温旭表示:“从广药收回商标,到组织生产、铺货销售,中间需要一定时间,但加多宝却在这空档中铺天盖地地作出‘王老吉已更名加多宝’等虚假宣传,已经给王老吉带来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过去几年中,加多宝对各地媒体广告的投放均超过10亿元,2012年11月刚以2亿元的天价独家冠名2013年《中国好声音》的第二季,而后又以8600万元的价格摘走央视《新闻联播》10秒广告的第一标。在广告投入上耗资巨大,收效也很显著。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前三季度饮料行业调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加多宝凉茶销量同比增长超过50%,占据凉茶市场份额达72.96%,比第二名王老吉领先近64个百分点。在罐装饮料方面,加多宝市场销售份额近12%,继续稳居罐装饮料销量第一名。
因此,广药急于停止加多宝的宣传攻势。2月1日上午,广药召开新闻发布会。温旭称,裁定的“诉中禁令”是立即生效的,作为媒体及广告公司、经销商、超市、餐饮等单位、个人均应该服从法院的禁令,有义务协助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广药将在全国追究各地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保留追究抗拒执行禁令,传播、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和经销商、零售商、个人等的连带赔偿责任的权利。
加多宝回应“诉中禁令”:广告词不会更改
一旦追究程序启动,加多宝或将面临数十亿的巨额索赔。
“对于这个结果,我们表示愤慨和无奈。”2月1日,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裁定结果。加多宝内部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称,当广州中院将裁定书送达至广东加多宝所在地东莞市长安镇时,愤怒的情绪在加多宝员工中开始蔓延。王月贵对记者说:“加多宝不是虚假宣传,所以我们不会撤换广告。”
“诉中禁令”解读
法律界人士在解释“诉中禁令”时表示,所谓“诉中禁令”就是未审先执行,一般适用的情形是,判决过程中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原告破产,或是造成巨大损失,才会酌情采用。这是新《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首宗成功提起“诉中禁令”的案件,该案一审预计将在今年3、4月开庭审理。
律师分析
只要诉中禁令有效,广药就已经达到了其诉讼目的。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伟透露说:“如果比如在法院对双方调节阶段,原告有意拖时间,迟迟不达成意向,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法律里没有任何条文规定这个阶段的期限时间。”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教授卢海君认为,现在局面于加多宝是很不利的,因为在最终判决结果没有出来之前,禁令的效令是有效的。而假如广药选择拖延诉讼时间,是十分简单的技巧,律师会选择做游离于法律规定之外的事来达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