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6月1日施行

2013.02.17
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6月1日开始施行,特别值得酒类企业关注的是:《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酒类铅含量指标。对铅指标的要求由“果酒限量(MLs)0.2mg/kg”修改为“酒类(蒸馏酒、黄酒除外)限量(以Pb计):0.2mg/kg;蒸馏酒、黄酒限量(以Pb计):0.5mg/kg”。

事件: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6月1日施行

制定部门:卫生部

实施时间:6月1日

酒类企业关注:《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酒类铅含量指标。对铅指标的要求由“果酒限量(MLs)0.2mg/kg”修改为“酒类(蒸馏酒、黄酒除外)限量(以Pb计):0.2mg/kg;蒸馏酒、黄酒限量(以Pb计):0.5mg/kg”。

又一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实施,我国食品中污染物过量情况或将进一步得到遏制。卫生部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并介绍了在2005年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新国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这一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新国标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污染物控制需求,适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值得酒类企业关注的是:《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酒类铅含量指标。对铅指标的要求由“果酒限量(MLs)0.2mg/kg”修改为“酒类(蒸馏酒、黄酒除外)限量(以Pb计):0.2mg/kg;蒸馏酒、黄酒限量(以Pb计):0.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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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糖酒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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